第6章 混混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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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我是个幸运的孩子,因为我有个厉害的父亲。在这种小地方,权势熏天反而容易树大招风,有点小权小势的人才是最开心的。再像我父亲这样利用职务之便做点小生意,我的吃穿都是同龄人中最好的。
如果你是我,你告诉我,学习的意义是什么?我已经什么都有了,我很知足。
我们这些不爱学习的学生学着《古惑仔》那样,组了一个帮派,我是其中的老大,大家都叫我天哥。哈,忘了说,我父亲给我起名叫孙齐天——齐天大圣孙悟空——他倒是对我野心不小。
小时候有算命的看了我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说,这个名字太大了,我背不动,但是父亲很不以为然,他觉得我以后一定会出人头地,光宗耀祖。
很明显,我确实背不动。
我的生活围绕在打架斗殴、网吧KTV中,我连着换了十多个女朋友,都是周边学校的校花。但是小弟们总是笑说:“天哥,这些清水白菜,和G中的曲明月简直没法比。”
G中我当然知道,是这里的重点高中,但是那样一个满是书呆子的地方,能有什么好看的女人?我倒情愿相信小弟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甜,以此来刺激同样吃不到葡萄的我。
曲明月一直是在A市颇有名气的,我为此还特意同人讨要了几张她的偷拍照,只可惜小弟们的手机太垃圾,拍出来的只是一个五官模糊的短发女生而已,时间一久,我便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了。
很快,我又认识了一个女孩,她是二中的校花,我觉得她这校花的名号于她倒是名副其实的,她比我前几个女朋友都要好看,尤其□□特别大,人又浪,让我简直恨不得认她做亲娘。
她叫什么名字来着?我不太记得了,但是因为她胸大,周围人都叫她奶牛,或者牛牛,我便也跟着混叫。
牛牛是个非常肤浅的女人,是那种连我这样的混混都能感觉到的肤浅。她喜欢买东西,但是买的都不是什么贵的,我睡她一夜,送她一个手链,她便也欢天喜地地去同别的女生炫耀。我一点也没有瞧不起她的意思,某种程度上来说,我们是同一类人,同样容易被满足。
这天中午天气炎热,我翘课跑去找她,对她道:“走,天哥请你喝星巴克。”
她又是一副惊喜的模样:“哇!星巴克!”激动得仿佛要喘不过气来了。
说实话,我真的很享受这种一点恩惠就叫对方感恩戴德得喘不过气来的感觉,看来晚上又可以开一个房间爽一下了。
星巴克里冷气充足,她捧着杯子,完全投入了忘我的自拍中,每一次拍照,她都会双臂刻意地轻轻聚拢,那□□像是被劈了一刀的桃子一样鲜美多汁,又像是东非大裂谷一样深不可测,我一想到晚上便能枕在上面快活,不由心旷神怡起来。
一杯冰摩卡她连拍带喝耗了足足有一个小时,幸而我们出来的早,还能赶上吃饭的时间。
可是路过一个精品店,她又走不动路了,撒娇说:“天哥,我想买个项链。”
几十块钱的小东西,我乐得做这个善人,于是二话不说,揽着她便进去了。牛牛是个好说话的,有了这跟项链,晚上来两次,她恐怕也会同意。我站在一旁,看着她试了一条又一条,项链上廉价水钻的光芒照得她的胸脯也在发光,仿佛那细嫩的皮肤包裹的不仅仅是脂肪和软组织,还有钻石。
门口的风铃被拂动,进来了一群嘻嘻哈哈的女孩子,我扫了一眼,看到她们的校服是G中的。
这时,牛牛凑过来:“天哥啊,你看这个十字架的好看么?我一直很喜欢十字架。”
“好看,”我心不在焉,“你要决定不了,就买两条。”
“真的么?天哥你真好!”她扑上来在我脸上亲了一口。
就只是很短的时间,我看到她身后站着一个女生。
我在此之前从来也没有见过曲明月。A市这地方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按说我们或多或少该见过一次,但是,这竟然真的是我第一次见她。而我第一眼看到她,我就知道她是曲明月。
她站在一堆亮晶晶的饰品中间,那些低廉的饰品仿佛因为她也变得高贵了起来。她的睫毛很长,我离这么远,都能看到那睫毛鸦翅一样在扇风,黑亮的光泽像是浸了泪,给人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。甚至她的头发,都比别人的要亮许多,她像是脑袋上顶了一个光圈。我知道,她一定就是曲明月。除了曲明月,谁也不配有这样的名字,谁也不值得那群小弟念念不忘多年,谁也不配诠释蓬荜生辉这个词。
别看我是个混混,女朋友也庸俗不堪,可我却是知道什么是美的。
我更知道,女人想生得美丽,十分不容易。
她的头发,势必不能稀疏枯黄,要浓密黑亮和瀑布一般;她的皮肤,一定不能坑坑点点,要光滑如剥了壳的鸡蛋一般;她的身高,自然不可以太矮,当然也不能太高,比例也要得当一些。
具备了这些基础的条件,她还不是一个美人,只能算是个清秀的人。
五官比例是否协调?脸型是否完美?手脚是否纤细柔白?指甲是否圆润且散发着珍珠般的光泽?睫毛是否浓密如秋扇?牙齿是否洁白而整齐?
即便这些高级一点的条件都符合,她依旧不是一个美人,只是个漂亮的人。
她的脸上还需有一处两处生得格外好看、格外夺目才为最佳,或者眉眼,或者鼻子,或者嘴巴……若是都好看,便也不是美人,因为没有了彼此衬托,显不出熠熠生辉的样子来。
而曲明月,就是一个可以通过层层挑剔的美人。
我此刻深恨自己语文课上没有好好背诵那些诗词,因为记得分明有一首什么“倾国倾城”的诗可以配她,但是我一个字也想不出来。
“天哥,我决定要这两条了。”牛牛在同我说话。
我搂过她来,可是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曲明月;我吻在牛牛的脸颊上,可是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曲明月。
我吻着牛牛,但是我幻想着自己在吻着她。
当天晚上,我和牛牛做了许多次,做到我觉得自己都快虚脱死在她肚皮上。她不明白我什么会这样,但是我知道,我和她之间结束了。
我对小弟说,我要追求曲明月。
我对父亲说,我要去G中借读。
我对女友们说,我再也难看上任何人。
倒不如叫农民一直是个农民,他便能活得好好的,相信皇帝不过就是用金锄头,吃夹肉的馍馍而已。
我很难形容见到曲明月时给我的感受,我像是迷途的羔羊找到了牧羊人,又像是迷航者看到了灯塔,因为她出现在那样一个四处皆是璀璨之光的地方,又美的像一首诗,所以我印象里,她总是周身带着一圈光芒的。
我本以为我们会有很多故事,再不济,我会被她拒绝无数次然后再恬不知耻地迎上去,甚至编造出一些英雄救美的桥段让她喜欢我,但是,我没想到的是,到我死之前,我也只见过她这一面而已。
我疯了一样命令小弟们去偷拍她,只想保留她的一张倩影,我甚至买了新手机给他们。
可是小弟们垂头丧气地回来,说本来已经将手机送进去了,但是被G中的老师没收了,他们愁眉苦脸道:“天哥,G中管得很严的,我们真的是尽力了。”
“那她的手机呢?有她的手机号么?”
“她妈妈也管的很严,她没有手机的。只有她家里的电话,但是谁敢打?有人打过,结果是她爸爸接的电话,给骂的狗血淋头。”
我顾不了这么多了,我要过来她家里的电话,如获至宝。但是我难道不怕被她爸爸骂么,我也并没有那么大胆,还不如先去G中借读靠谱些。但此时,小权小势的弊端便展露了出来,我成绩惨不忍睹,父亲也还并未到达手眼通天的程度。G中是以升学率为第一要务的重点高中,别的学校第一名想进去尚且要费点劲,何况我这样的烂摊子。
我几乎是没有靠近她的路。
我登时变成了困兽,明明信仰就在眼前,我却不得靠近。如果不能获得她的青睐,我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意义。她喜欢什么样的?若她喜欢温柔的,我会收敛我的脾气,喜欢成绩好的,我会努力学习,喜欢健壮的,我会练一身肌肉。
可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,她都看不到,我守在G中的校园门口好几天,都守不到她。
我充当着一个忠实的守望者,直到有一天其中一个小弟马金强跑来同我说:“天哥,曲明月出事了。”
我以为她断胳膊断腿了:“怎么回事!谁敢欺负她!我去打死他!”
“不好说,你自己看。”
马金强把手机递给我,我一看标题,就差点气得要跳起来,“这个张响川是谁!老子废了他!”
“别急啊,天哥,你往下看。”
我翻了几页,感觉脑子里有点乱,曲明月仿佛情债比我还多,私生活比我还乱的样子。
我揉了揉太阳穴,问道:“上面说的是真的么?”
马金强笑道:“有真有假,这可不好说,漂亮女生是非多。”
我觉得他笑得十分刺目,一巴掌糊上去道:“你他妈的笑个屁!”
马金强委屈地捂着脸:“我就是随便笑笑……”
“你要是她,你还笑得出来?”
“我可没那福分做大美女,我就愿意做天哥你的小弟……”
我本来很想帮曲明月查出那些说坏话的人是谁,然后叫他们一个个扒了裤子跪在校门口给她赔罪,男女不限。可是等我再去看那个帖子的时候,它已经不见了,只剩一个没什么营养的公告在那里。
纵然我是个没什么头脑的混混,我也知道她的日子不会太好过。学校里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,和我要好的一个大姐头,就是因为被学校一个还有点姿色的女生抢走了男友,带了一群人把她揍了一顿,还剥光了拍了视频放到网上,闹得很大。G中虽然是书呆子的聚集地,但是这种欺负人的事儿,说白了哪都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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