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番外·长情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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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今早刚打的,新鲜的!”
我蹙眉,连忙补充,“你不是喜欢烤这些……来着吗?”
常封看了看野兔野鸡,又看了看我,竟噗嗤一声笑了。
我顿觉窘迫,跺脚低低吼道:“有甚可笑的!”
“不不不……”男人笑了一会儿才止住,眼眸弯弯地说,“在下觉得,樱桃姑娘甚是可爱得紧。”
在此之前,从未有人说过我可爱。
待我的形容,大抵不过美貌,狠毒,果断,残忍之类,我觉这些甚好,夜凝宫女护法不需要其他词汇。
我微微蹙眉,道:“何出此言?”
常封摇摇首,示意手中的兔鸡,道:“在下谢过樱桃姑娘了。”
我甚是从善如流答道:“不必谢。”丝毫未觉有何不妥。
常封道:“那今晚樱桃姑娘也赏脸过来罢。”
“作甚?”
“一起吃。”
“……”
在夜凝宫的日子,有时很快,有时又很慢。
我守在那个男人身边,仰慕那个男人的荣光,不知多少年。
应许有许多年了。长到身边认识的城里少女嫁为人妇,长到她的孩子会围着小院疯闹。
直到有一天在南苏城内,我执行任务后看见宫主与一名素衣少女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,少女吃得很是欢畅粗鲁。
我看宫主看她的眼神时,愣了一愣,心中凉凉的泛开了奇异滋味,说不上是难受还是低落。
少女面目苍白,生得不见得何其倾城美貌,大抵也只是小家碧玉一型。
她离开的时候脚步声息奇特,想来是会身手的。
回宫后我便将此事与常封说了。
常封听了只是淡笑。
我眯眼瞧他神色,说:“你知她是谁?”
常封不否认,“有幸可知。”
我心里一紧,刚想问是谁,又忍住了。
细细思量,这些与我无甚关系,我仰慕那个人,能陪伴在他身边已经足以。我从未奢望到能够――
能够与之并肩。
我只有有些不甘那个女人何德何能能够配上宫主多看一眼。
“宫主并不喜女色,”他又在打磨手中的木雕,那是一只飞鹰,大鹏展翅,栩栩如生,煞是威风,“即便青灯姑娘是名少年,宫主同样也会将其重视。”
我有些呆,直直站着,常封抬起头笑道:“有些感情,无非性别。所以请勿将青灯姑娘拿世间女子的量尺来度量她。”
“你怎么也替她说话?”
我有些不快,也不知为何不快。
常封笑笑,不再多言,我低下头,也无甚想继续的,便各干各的了。
之后又发生了许多。
究竟是多少我不知,待我而言日子还是一样,守在宫主身边,做宫主吩咐的事儿,一日一日没有变,只是宫主变了。
他心里有了人,或许一开始起他那个唯一的位置便是留给那单单一人的。
然后天下也变了,风起云涌,各家纷争,究竟谁是作俑者已经不重要,他们要的是谁能笑到最后。
直到又过了许久,他们成亲了。
那夜全城设宴,万人空巷,灯火通明,烟花烂漫。
那一夜我喝了很多,酒宴摆在夜凝宫内,许多人都在笑闹,划拳耍酒疯,聊着宫主夫人与宫主大人之间的八卦,说来那宫主夫人原来在十几年前,已经与那个男人颇有渊源。
多么作弊。
我心想。
明明……明明我也是这般的。
他们还疯传今日一位算命先生扑算的前世今生,说那什宫主乃上古魔君,而宫主夫人,是天上的一位小仙娥,魔君收了小仙娥做妾,而那位小仙娥实则是殒灭神族的后代。
最后那仙娥死去,他将她葬在魔族城外,从此以后,身边再无女人。
旖旎凄美的故事,适合传颂。
我沉默地在疯闹的人群中坐在桌前吃菜,饱了便喝酒,一杯一杯地喝,婚礼开了夜凝宫地窖酒坛,十八年的红海棠,色泽醇厚,入口回味。
直到后来过了子时,人依旧在闹,倒也消停了一些,零零散散有人回去了,我也默默回去。
风一吹,酒劲就上来了。
我慢慢地走,有些摇晃,走会儿抬头望眼月亮,今夜月色明亮,想来宫主与夫人势必好梦。
待我低下头,便有些愣了。
“你怎么……在这里?”
我微微蹙眉,看着院子里的男人。
院子里开了一株白桐花,本是夏,隐隐蝉鸣,却因山势颇高气候澈凉,一些上季的花儿倒还开着。
他转过身,手里拿着一座刻了一半的木雕,那似乎是个小人,夜里他的眼睛黑黑的,他眨了眨眼,便笑道。
“樱桃,这是在下的住处。”
“胡说,这明明是我的……”我头晕,不知有些恼,一边捂着头走进院子一边摆手,“你赶紧出去,我要睡了。”
常封还是笑眯眯瞧着我,似是好脾气都道:“你醉了,在下送你回去罢。”
“你才醉了,你全家都醉了。”我瞪了他一眼,摇摇晃晃往屋里走,没看清台阶,身子一滑摔了下去。
我本觉我可以站稳,可偏偏没有力气,眼见着就要摔在地上,我依是恍惚的,直到撞上一具温暖厚实的躯体。
“樱桃。”
他的声音落在我耳边,热热的,有些痒。
“我没醉。”我执拗地说,“这是我的院子,是你擅自闯进来的。”
“是是,是我闯进来的。”
他摸了摸我的后背,手很温暖。
我脸埋在他胸膛前,呆了一会儿,说:“他不记得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他一点都不记得了,”我闭上眼睛,不知为何委屈而不甘心,我为夜凝宫护法,自当冷静透事。
我分得清憧憬与爱慕。
可我还是会难受。
我闭上眼,攥住男人的衣襟,低低絮絮地说。
那年我还年少,一年海城祭典,我与其他三位姐妹被领头带到无妄城守夜。
毕竟是日后出类拔萃的护城者,我们自当事先好好见识一番。
“那一晚,我的那些同伴在我用食的碗中下了毒。”
并非是何等离奇剧毒,只是一般能催人至死的毒药。
“我当时负责的地域正是夜凝宫附近,我毒发从藏身的树顶掉下来时,他刚好路过。”
那个时候,他还是一身红衣的少年,眼神冷漠,嘴角一丝笑意,他说,小姑娘,你可不是每回这么幸运能碰上我这样的人的。
那时我从痛苦中醒来,看着夜色中少年英俊端华的脸,他黑色的眸子里有一种莫名的东西,想让我去追随。
我心说,日后,我想跟着他。
“他记得顾青灯,却不记得以前他救过我……”
我哽咽了,脸颊在常封的胸前蹭蹭,似有些要哭的意思,常封只是沉默,任由着我。
我最终还是没哭。
他成亲了,如何念想也好,我也都该断掉。
有人说,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,他与那个女人日后相伴一生,真正的相伴厮守。
我不羡慕,却心空。
第二日我醒在我自个儿的床上。
我瞧瞧自己,衣着完好,鞋袜到是被人脱了,我支起身子,忽然发觉手中握着东西。
我看去,掌心是一枚木雕小人,肥肥的身子,穿着罗裙,圆圆的脑袋,眼睛大大,嘴巴小小,梳着垂髻,发间一支金步摇,正是我最惯常梳起的发饰。
我嘴角抽了一抽。
这是……我?
我去了常封院子。
常封在练剑,我鲜少见他练剑,他剑法卓绝这些年我早已领教,但我觉,身为夜凝宫护法这是自然,也未过多说些什么。
我站在一边等他练完,他边擦汗边走来时,我毫不留情直截了当将小木人举在他面前,盯着他说:“这是什么?”
常封在阳光下笑起来,眼睛也眯起,“樱桃。”
“……我有这么胖么。”
“这样在下觉得甚是可爱。”
“……”
我微微蹙眉,对他这词汇感到甚是不习惯。
一只手伸来,轻轻摸摸我的眉宇,“莫皱眉头,以后生了皱纹莫怪在下没说。”
我忍不住将眉头蹙得更深些,将我刻成这等土肥圆的模样便算了,还管我皱眉头。
我刚想开口,眼前落下阴影,在光线切割下格外明显。
我怔了怔,他离我极近,我刚想抬头,便感觉有两片柔软贴上我的眉。
还有他的气息,和宫主不一样。
这一瞬间,我觉我恍惚了那么一会儿,紧接着脑门便有些裂了,却偏偏没有躲开。
他低着头唇瓣在我额间轻轻蹭着,片刻后抬起,瞧了瞧我的脸,微笑道:“你看,松了眉头模样美了许多罢?”
我哑口无言,直直瞪着他,眼睛睁的大大的。
常封又笑道:“我们一起去看止水罢。”
语气温柔,不容置喙。
面前这个男人,有点陌生。
我只能点头。
去给止水扫墓的路上,我开始思考我自己。
今年便是是我入夜凝宫的第九年。
诚然,我是个老女人了。
所以即便未有过情郎之类,到了这个年纪,常封的意思我还是很是清明的。
第九年。
这意味着,我认识了他九年,每一日,都是这么近的走过。
止水的墓在山高头,站在那儿可以望见很美的景致,将无妄城尽收眼底。
风掠过,墓碑上藏蓝头巾猎猎飘动。
我和常封在墓前默默站了一会儿。
“我父亲是个木匠,当地颇有名气。”
常封忽然开口。
“我学他的手艺学到九岁时,他死了,这时我才知,我的父亲真名为常容清。”
我眨了眨眼睛,扭头望他,眼中有了些震惊。
常容清……
“是,”他笑笑,“剑圣常容清。”
他又停了一会儿,才道,“他死后他的师弟将我收入门下,再日后,我去了夜凝宫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我问,“夜凝乃魔宫。”
“是,可杀我父亲的并非魔宫,而我在中原无法活下去。”他耸耸肩,“想让我死的人太多,这儿反而少一些,所以我来了。”
他说至此,没有再说,我没有再问。
宫主成亲后半年,少宫主出生了。
又是全城欢庆,王安生总管甚是欣慰,眼角多出一丝泪光了。
自宫主成亲后我甚爱饮酒,这一次宴会又饮得多了,没醉,只是红着脸晕乎乎地跳到屋顶吹风。
没吹一会儿便有人来叨扰。
我不看都知是谁。
一件带有温度的长衣披在肩头,耳边是他的声音,“夜里风大,莫着凉。”
我低下头,记忆中只说了一句。
“我们是护法,”然后我咽咽喉咙,说完下半句,“我入宫那年,我看着止水抱着玫羚的尸体走出去的。”
我们是护法。
止水活着的时候,曾说,对我们而言,相爱是一种奢侈,倘若失去,宁愿后悔也不愿心痛。
他死了,玫羚死了,骨瓷也死了。
新的护法前不久来报道。
我不知下一个是谁,是我,还是常封。
在夜凝宫我活了九年,却不知明天能不能顺利度过。
念此我不知哪来的勇气――亦或者是饮酒过多神经搭错。我攥住常封的衣领,抬头,轻轻吻上他的嘴角。
即便在许多年以后,我都晓得,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大胆的事。
比杀人,比哭泣,比饮醉,更为大胆。
他是男人,我是女人,年纪不小,没有配偶。
即便发生了如何,此时此刻只算得上我不知廉耻,不守自爱,身为未婚女子,按中原习俗,大抵是该浸猪笼的。
可这又如何,有多少次任务我是从地狱深处爬来的,我为何要去遵守那些伦理道义。
在这一点上,我连顾青灯都比不上。
她再弱小,也知挣扎坚强。即便无用,又有多少人能做到。
那一夜很旖旎,我记不清,隐约是痛,也不知究竟是不是痛了。
第二日清晨身子没力气,我叫人送来碗冲喜汤,毫不避讳,常封披着衣裳坐在一旁看我,神情莫测。
他注视我将热腾腾的汤一饮而尽。
我不是小女孩,我没有傻到指望他能够阻拦我的地步,他比我更清楚,比我更理性。
我觉这般足矣。
我分得清何为憧憬和为爱慕,所以与他我不后悔,即便日后意外死去,我也能对自己说,想要的东西已经得到了,所以并不遗憾。
之后两个月,我都没有见到他,准确地说,我在躲他。
这段时日恰好是夜凝宫的清闲期,也未有一起活动的任务。宫主忙于公务与少宫主之间,无暇管我们这些下属的风流八卦事。
谣言飞传,我一道鞭子甩下,便彻底静了,无人敢吭声。
流言又如何,我是夜凝宫护法,是无妄城武艺最为高强的女子,我不惧任何,敢作敢当。
可我又不知为何要躲他。
直到我身子不适,三天内连吐了两番,这才觉不对,心冰凉冰凉的。乔装打扮一番出了宫,在城里头一条小巷内寻了家大夫瞧。
大夫一摸脉,神色微妙看了看我,上下打量一番,这才笑道:“姑娘,恭喜有喜。”
他措辞“姑娘”,而并非“夫人”,其中含义几分嘲讽。
我心中咯噔一响,心彻底凉了。
也是……那晚他在我身体里……释放了那么多次。
显然,我不可要这个孩子。同时这绝对不能让他晓得。
我低下头,这才看见自己的手指在发抖,明明我在第一次杀人都没有抖过的。
我跟们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屋子,走出巷子的,眼前有些恍惚。
忽然间我停下脚步,愣愣望着巷子口。
常封立于那里,一身黑衣,一如我初见他的模样,身后却是午间阳光,温暖照人。
我呆了一呆,想逃,双腿却灌铅似的,没有来由的心虚心慌。
我不知为何会心虚心慌,瞧了他半晌,他只是立着,如一尊石像,一瞬不瞬注视我。
我咽了好久的喉咙,才挺直了背,哽着脖子抬起下巴,骄傲的样子,扭过头说:“我喝过汤了。”
“嗯。”他静静应,“我提前叫人换了药,你喝的是保胎汤。”
我惊住了,傻傻站在原地,有些天旋地转,“……为什么?”
他迈开步子,踏着阳光一步一步朝我走来,“我朝宫主递交了申请。”
我没反应过来,他已经站在我面前,握住我的手放在他心口上。
“樱桃,我要引退了。”
我不可置信抬头看他。
他……不做护法了?
常封笑笑说:“日后我住在城里南边,闲暇颇多,你把孩子生下来就好,我来养。”
我蹙蹙眉。
“不喜欢?”他伸手揉揉我的眉头,无奈笑着说,“要不我在上交一份申请,你来养,我陪你可好?”
有人说,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。
你在我身边九年。
我怎可听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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