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 粉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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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,这一年向芋28岁,初识靳浮白时,他也是28岁。
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,向芋有时候觉得,越是年纪大了,越是容易心如止水。
等她站在和靳浮白当年相当的年纪,甚至有些想不通,这个年纪该是多难心动?他当时又是怎么就鬼迷心窍地爱上她了?
几年时光一晃而过,再回忆起分开时,居然也要用“当年”来描述了。
可这些年,关于靳浮白的信息,真的是寥寥无几。
她还以为当年分开,很快会听说他结婚的消息。
也以为那么大的集团动荡,财经节目怎么也要揪着分析一番。
可其实,什么都没有。
只有偶尔,向芋去唐予池家里吃饭,听干爸干妈说某个企业因为运营困难,卖掉手下的什么资产。
她会猜测:是不是他的集团已经开始在卖身家?
吃饭时又不方便查,等饭后帮干妈洗着碗,饭间被提及一两次的企业名称,向芋又忘了。
也不知道到底运营困难的企业,是不是属于靳浮白那个集团旗下。
向芋只能在洗碗的水声里,听干妈叹气:“予池这个孩子,每年回来就呆那么两天,连初五都不在家里过,就惦记着去国外。”
干妈那张保养得当的脸上,泛起一丝愁绪,“三年了,都三年了。我和你干爸倒也不是不支持他和伙伴创业,但不管怎么,也要常常回家看看吧?”
“干妈,创业初期是忙的,过两年就好了。”
向芋把手里的瓷碟擦干水份,放进消毒碗架里,笑着说,“等他再给我打电话,我帮你们骂他。”
说是这样说,可是向芋知道,她也没办法真的责备出口。
因为大年初三那天,唐予池临走时,她问过,今年又走那么早?
28岁的唐予池依然长着一张奶狗脸,他正在收拾行李,闻言抬眸瞥她一眼,忽然叹息:“其实有时候,我觉得时间过得很快,三年什么都没变”
后面的话,他没再说。
向芋却在心里替他接上,出去这么久,还是忘不掉她。
那年他一定对安穗说谎了,他不是不记得爱她是什么样的心情,他只是,不想再爱她了。
而这一年,春联上都画着金猪送福,向芋收到干爸干妈的红包,也是印着憨态可掬的小猪。
1月,月球探测器发回了世界上的第一张月背影像图。
那些存在于诗句中的朦胧浅月、千里婵娟,在人们面前露出凹凸不平的表面。
“真相”的一年,由此开启。
向芋也是在这一年,第一次得知关于靳浮白的消息。
那几天还没出正月,因为公司过年只放了5天假,只要周烈不在的地方,公司都是一片怨声载道,骂骂咧咧。
也许是员工怨念太深,冲到了天花板上的中央空调,供暖突然出了问题,整整一下午,办公区冷得不行。
周烈出去办事了,向芋这个“大官”带着后勤工作人员,先给给空调维修那边打了电话,她又自掏腰包,订了一堆热饮送来楼上。
忙过之后,她穿着薄薄的羊毛裙子,几乎被冻透。
周烈的办公室拥有独立的电暖器,向芋现在的办公桌就在他的办公桌对面,没觉得暖和,干脆坐到他的位置上去,蹭温暖。
桌上有一份全英文报纸,向芋喝着热果茶,随手一翻,就这么看见了靳浮白的照片。
也就是这个时候,公司的实习生敲门,探头进来:“向总助,这是周总之前要的杂志样品,我放哪里?”
“给我就行。”
实习生叫钱浩然,大学还没毕业,才20岁,身上还带着令人羡慕的校园气息,阳光又纯粹。
他把杂志放到向芋面前,并没离开。
钱浩然没留意向芋盯着愣神的,是杂志下面的全英文报纸。
也没留意向芋垂在桌边的手指,微微僵硬。
他只觉得这屋子没有周烈在,安静得适合搭话,于是笑一笑露出白牙,问道:“向总助,这电视剧你看了?”
向芋闻言,稍微分神给杂志封面,扫了一眼。
是当红的电视剧,里面四个女人住在一起,性格各不相同:
女强人、富二代、拜金女,还有一个是恋爱脑。
向芋淡淡回答:“看了一点。”
“向总助喜欢哪个形象?”
向芋终于把目光从报纸上撤下来,想到自己感情上的遗憾,她忽然一笑:“恋爱脑。”
“啊?我还以为你会喜欢女强人呢,就像你现在一样。”
钱浩然今天话明显更多,居然突然说了一句,“她们都说你、你和周总有关系,我觉得不是的,这是对有能力的女人的职场歧视,你一定是靠自己的实力坐到这个位置,她们是嫉妒你才会”
向芋忽然一笑,打断他:“钱浩然?为什么和我说这些?”
办公室的门半敞着,这个还未毕业的年轻男生就站在办公桌前,目光坦荡。
他穿着西服,耳廓和脖子慢慢泛红,支吾半秒,才开口:“我一直都觉得,你很好。”
面前的男生紧张得有些不知所措,抬手挠了挠后脑勺,又像是做决定一样,吐出一口气:“我很喜欢你。”
向芋淡淡开口,指了指手表:“现在是工作时间,这些话不该出现在这个时间段。”
那双青涩的,充满希望的眼睛,慢慢暗淡,垂眸不语。
她继续笑了笑,举起右手:“而且我戴着戒指,不是你们口中的周烈,也会是其他男人,你说对么?”
钱浩然满脸怔怔,先是道歉,然后垂头走出去。
从外面回来的周烈跟他走了个迎面,他也没打招呼,就那么走了。
周烈迈进办公室,把大衣挂在衣架上:“那个对你有意思的实习生,终于被打击了?”
向芋不和周烈聊这些,拿起他桌上的英文报纸:“看完还你。”
这份报纸,她没在公司拿出来,卷卷塞进了包里。
因为向父向母这阵子在国内,她下班是回自己家里住的。
进门时陈姨说了什么,她统统没听清,只背着包回到卧室,做贼似的关好门。
还以为自己到了这个年纪,不会再为什么事情心跳加速了,原来不是。
向芋深深吸气,从包里拿出那张报纸。
照片很模糊,一看就是偷拍。
而且这家媒体胆子也太小,这么糊的照片,还要打马赛克。
只能看出来那是靳浮白和褚琳琅,坐在一张桌上吃饭。
向芋大衣都没脱,坐在地毯上,举着报纸看半天。
心情渐渐平复了。
她倒是想要激动下去,奈何她的英文水平不允许,根本看不懂具体写了什么。
第二张配图像是钻戒的手稿照片。
向芋翻出上学时闲置的英文词典,连蒙带翻译地努力了半天,才看懂报纸内容。
大意是说:
靳浮白被拍到和褚琳琅一同吃饭,而据知情人士透露,他早在四年前找过很有名的珠宝设计师,订下过一枚价值连城的钻戒。
这位设计师的所有珠宝设计,都会在个人社交平台展示设计稿和成品,也会提到珠宝的最终所有人。
只有一枚粉钻钻戒,没有标明。
而这几年,褚家和集团合作十分密切,所以大家纷纷猜测,靳浮白早在四年前,就已经和褚琳琅隐婚了。
报道推敲得有理有据,说靳浮白低调,早些年外祖母在世时,连实职都不愿意拥有。
隐婚很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。
向芋的目光盯在钻戒手稿上,记起一段往事。
和靳浮白在一起时,他们看过很多电影,而这些电影里,关于钻石首饰的电影实在不算少。
钻石就像是恒久不变的浪漫元素,频频出现在影视作品里。
向芋记得靳浮白有一段时间,因为她随口一句话,总想着给她做一条“海洋之心”那样的蓝钻项链。
直到后来,他们一起看了无删减版的《色.戒》。
这部电影饱受争议,评价两级分化,也不知道靳浮白哪里搞来的,居然每一帧镜头都十分清晰。
现在想想,也许那张光盘,是当年的原版。
那天他们依偎在一起,靠在床里,看着画面里的大尺度画面。
向芋能感觉到靳浮白起的反应,怕他兴致上来,打断她看电影,只能回头警告地瞪他一眼,再转头,重新沉入电影情节里。
靳浮白也算善良,始终没打扰她。
向芋认真看完了电影,然后又哭了。
梁朝伟饰演的男主,是特务头目,俗称汉奸头子。
而汤唯饰演的女主,是卧底在男主伺机杀他的人。
不该有感情的,非常不该。
比她和靳浮白还不该。
可是女主通知围剿男主那天,男主送了她一枚粉钻钻戒——
“我对钻石不感兴趣,我只想看它戴在你手上。”
女主惊疑地看着他,面露挣扎。
半晌垂眸,再抬眼时,眸子里是尘埃落定的温柔。
她的唇是抖的,轻声告诉他,快走。
向芋在这段剧情里眉心紧蹙,哭得抽抽噎噎。
靳浮白却在她身旁,拨弄着她的耳垂,同她说:“这个钻戒,样式不错,我也给你买一个?”
她怪他不好好看电影,破坏了感人的气氛,回首去咬他的肩。
他却笑着把手探进去,瞥一眼电视屏幕:“看完了?做点其他的?”
往事历历在目,向芋摩挲着报纸的毛边,看那张钻戒手稿照片。
和电影里的钻戒很像,主钻都是粉钻,配了碎钻。
因为含有大量的机械木浆,报纸有种特别的触感,不像书籍那么顺滑。
油墨随着屋里暖气隐隐扩散,她想,他真的会给褚琳琅,买这样一枚钻戒?
隐婚也许是不会的,因为他性子低调这事儿,绝对是假的。
他这人,做事全凭愿不愿,当年只拿着一张票,大摇大摆地顶着众人目光,把她拉进乐团演出场馆,让她坐在他腿上看演出,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过。
可钻戒
向芋失眠失得彻底,给远在异国的唐予池打电话。
隔着时差,他那边才是凌晨,唐少爷满是火气地接起电话:“向芋,你要是没有重要的事情,我杀了你你信不信?!”
她没和唐予池斗嘴,满是惆怅:“我今天看了一份外语报纸,上面写着说,靳浮白隐婚了,还给褚琳琅买了粉钻钻戒。可是那枚钻戒的样式,分明是我喜欢的,他怎么就买给她了呢?你说,他怎么能这样?”
那语气,就好像他们从来没分开过,而她只是在某天和男友负气,才打电话给发小吐槽。
电话里沉默良久,传来唐予池不敢置信的声音:“你吃错药了?你们已经分手四年了,四年,你不会才开始伤感?!”
“可能是我反应慢吧”
唐予池很少有这样正经的语气:“算了吧,别想了,爱而不得这种的,才是大部分。没有那么多终成眷属的,大半夜的,你别钻牛角尖。”
这个回答,向芋不满意:“谁要听你说这种毒鸡汤?”
“那你想听什么?听我说他对你的爱至死不渝?”
向芋说:“嗯对啊,不然我给你打电话干什么?”
唐予池在电话里叹了一声,然后说:“也没准儿是真的至死不渝,我也是前阵子听说的,小道八卦,怕不真实,没告诉你。”
唐予池说的小道八卦,是关于靳浮白的。
他说靳浮白之前在一个饭局上,被长辈当着褚琳琅的面问,你不是订过一枚钻戒准备订婚用的?不如让人取来,现在就送给褚小姐吧?
靳浮白盯着褚琳琅看了一会儿,忽然嗤笑一声,说,丢了。
这故事向芋倒是没信,她和唐予池说:“靳浮白不会那样,他不会盯着褚琳琅看。”
唐予池可能气死了,直接挂了电话。
其实向芋也只是一时无聊,一时惆怅,并不是真的想要把靳浮白的行踪了如指掌。
她甚至打趣地想,也许靳浮白真的订过一枚粉钻戒指,而那枚戒指,是送给李侈的也说不定。
又到春天时,向芋收拾衣服,在柜子里找到一件尘封好久的风衣外套。
这件外套她只穿过一次,是靳浮白非要买给她的,死贵死贵,穿上像是披着人民币织的布料,吃东西总怕滴油。
向芋想了想,决定把衣服送去干洗。
临出门前,陈姨问她:“芋芋,又不吃早饭吗?这样对身体不好。”
她怕惹陈姨担心,脱掉已经穿好的高跟鞋,坐在餐桌,乖乖吃了一碗龙须面。
咽下细细的面条,向芋胡思乱想,好像所比她年长的人,都叫她“芋芋”。
只有靳浮白,总是用缱绻暧昧的嗓音,深情唤她的全名。
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预感,那一年他们明明分开好久,她却频频想起他。
风衣太贵,也不敢随便找干洗店。
向芋抱着装了风衣的纸袋,像抱着一袋子现金,找了附近最贵的一家干洗店,把风衣带进去。
干洗店需要登记姓名和电话,向芋垂头填写时,听见店员长长地“咦——”了一声。
她还沉浸在“签名写得不够美”的思维里,抬头就看见店员表情呆呆愣愣。
店员手里小心翼翼地托着一枚粉钻钻戒,像托了个烫手山芋,看着她:“向小姐,您衣服口袋里的东西,记得带走。”
那枚粉钻,比电影里的六克拉钻戒,还要大。
折射着窗外春光,晃得人眼生疼。
恍惚间向芋想起,这件衣服是他们分开前那几天,靳浮白执意买给她的。
向芋有了新衣服并不高兴,回去路上念叨他很久,怨他败家,说他是花钱精,说他家就算是印钞厂也不够他浪费的。
那时候他一定感觉到了分别在即,才买下这么贵的衣服。
其实不是给她穿的,只是用来装下钻戒。
靳浮白在赌,赌她这种小抠门的性格,什么丢了都不会把这衣服丢掉。
向芋看着钻戒,好像看到了靳浮白时过经年的一个玩笑。
他隔着多年时光,恶劣地笑,还有更败家的,藏在衣服口袋里面,小傻瓜,没想到吧?
她把戒指接过来戴上,这一次,他没有搞错她的尺码。
铂金圈带着清凉的触感,套在无名指上,不大不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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